混合销售如何开票?以下就是混合销售如何开票等等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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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两大流转税对于混合销售都做了明确规定,即“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并对混合销售行为如何纳税予以明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缴纳营业税,税种只有一种,那么发票就只能是一种,不能分别开具。
对于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可以分别开具增值税发票和营业税发票,分别计算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2混合销售行为发票开具的问题
问题:一个设备的购销合同,上面有标注设备的金额,安装费的金额,运费的金额。这样可以统一开具生设备款的发票吗?
回复:根据上述规定,你单位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可以按销售设备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3混合销售行为如何纳税
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原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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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纳一种税,不能分别纳税,即不是纳增值税,就是纳营业税。
按现行税法规定:其适用的税种主要是按经营主业区分,以工业或者商业(指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的,对其提供的服务性劳务额视同销售货物一并纳增值税;
以服务业为主的,对其货物销售额部分视同提供服务性劳务一并纳营业税;
对于以服务业为主,其单设机构经营货物并单独核算的,该单设机构混合销售中的服务性劳务额应与货物一并纳增值税。
4营改增后混合销售怎么纳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因此,纳税人的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销售的,则应按上述混合销售行为确定应税行为缴纳增值税。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安装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