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如何开票?下面是母子公司如何开票等等的介绍,希望为你带来帮助。
[图片0]
提问:
我公司是一家制药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7月20号与位于广东的甲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从甲公司采购一些原料,并预付了部分货款给甲,我公司收到货后正常入库使用。后期发票到了,是由甲公司的深圳分公司乙公司开具的,乙公司为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请问:由甲公司签合同甲公司收款,最后由自己的全资子公司乙公司开具发票是否合理合法?
回复:
甲公司签合同甲公司收款,最后由自己的全资子公司乙公司开具发票不合法。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2子公司分配资产给母公司需要开票吗
子公司分配资产给母公司不需要开票,不需要交税,统一由母公司交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同时强调: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帐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帐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
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资人,母公司与子公司是财务关联关系,分别是独立核算的法人公司,是平等的民事行为关系,总公司与分公司是紧密的资金核算关系,总公司是法人公司,分公司不是法人公司,分公司的资金核算权是总公司的,分公司不是独立核算单位,分公司的资金核算属于总公司的。
子公司概念:是在国际商务中指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依法在世界各地设立的东道国法人企业。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因而在经营方面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灵活性。同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也要受到母公司的控制,要服从母公司的总体战略和总体利益的需要。但这种控制是间接的,也与母公司拥有股权的比例正相关。
3母子公司关联发票如何开具
首先要明确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行独立核算,
母、子公司在财务上是相互独立的,
母公司与子公司名义上生产和经营等各方面各自享有自主的权利。
既然母子公司都是独立法人,关联发票就与其他单位一样看待,有买卖关系的就开商业专业发票、相互融通资金就用普通票即可。
[图片1]
发票概念: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
简单来说,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
4公司筹建期产生的费用如何开票
公司筹建期产生的费用属于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筹建期间产生的费用按拟好的公司名称开发票,筹建期内取得的发票上名称应该是《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注明的公司名称后面加“(筹)”。如果发票上名称与后来实际注册公司的名称不一致,除非能够提供充分确凿的外部证据,证明两个公司为同一公司,否则通常不能税前扣除。
公司筹建期产生的费用如何入账?
1、供应商应该是开被核准的名称。
2、凭工商局的核准的相关证明去银行申请办理基本账户。
3、在开办期间的一些零散花费,全部计入管理费用。分录如下:
借 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 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的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