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是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在账簿中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的分类、系统、连续记录的一种手段。会计科目仅仅是分类核算的项目或标志,而核算指标的具体数据资料,则要通过账户记录取得。所以,设置会计科目以后,还必须根据规定的会计科目开设一系列反映不同经济内容的账户,用来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记录。可见会计科目就是账户的名称。那么,如何设置会计账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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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账户的基本结构
作为会计核算对象的会计要素,是随着经济业务的发生在数量上进行增减变化,并相应产生变化结果。因此,用来分类记录经济业务的账户必须确定结构:增加的数量记在哪里,减少的数量记在哪里,增减变动后的结果记在哪里。账户的格式设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账户的名称,即会计科目。
(2)日期和摘要,即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和内容。
(3)凭证号数,即账户记录的来源和依据。
(4)增加和减少的金额。
(5)余额(包括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即账户产生变化结果。
账户记录的主要内容是: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及期末余额。本期增加额和本期减少额是指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内(月、季或年),在账户左右两方分别登记的增加金额合计数和减少金额的合计数,又可分别称为本期增加发生额和本期减少发生额。本期增加发生额和本期减少发生额相抵后的差额,就是本期的期末余额。如果将本期的期末余额转入下一期,就是下一期的期初余额。上述四项金额的关系可以用下列公式来表示:
本期期末余额=本期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账户的左右两方是按相反方向来记录增加额和减少额。也就是说,如果规定在左方记录增加额,就应该在右方记录减少额;反之,如果在右方记录增加额,就应该在左方记录减少额。在具体账户的左、右两方中究竟规定哪一方记录增加额,哪一方记录减少额,取决于各账户所记录的经济内容和所采用的记账方法。
二、会计科目和会计账户的关系
会计科目与账户是两个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不同概念。
(一)联系
(1)两者都是对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科学分类,口径一致,性质相同。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也是设置账户的依据,账户是会计科目的具体运用。
(2)没有会计科目,账户便失去了设置的依据;没有账户,会计科目就无法发挥作用。
(二)区别
(1)会计科目仅仅是账户的名称,不存在结构;而账户则具有一定的格式和结构。
(2)会计科目仅说明反映的经济内容是什么;而账户不仅说明反映的经济内容是什么,而且系统反映和控制其增减变化及结余情况。
(3)会计科目的作用主要是为了开设账户、填凭证所运用;而账户的作用主要是提供某一具体会计对象的会计资料,为编制会计报表所运用。
值得强调的是:在实际工作中,对会计科目和账户不加严格区分,而是相互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