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各类建筑工程与日俱增,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也日益凸显,究其根本原因是由于缺乏必要的施工管理制度造成的。现在,小编就整理出工程部施工管理制度以及相关信息。
建筑施工管理制度
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应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并与建筑行业要求相符,制度必须切实可行、简明扼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其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该制度可以通过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会议,并以书面的形式签订责任状,利用安全知识宣传等方式让各级施工人员详细了解并掌握自己的安全职责;其二,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这一制度与生产安全责任制相同,也是通过宣传等方式让各级施工人员予以了解。另外,还应设置专人对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照有关规范的规定严格实施;其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应在施工组织方案中编制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由技术总监审批,确认可行后予以实施,同时还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于具有较高危险性的各个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方案,编制过程中应经过安全技术验算,并交由技术总监审批确认合格后,方可予以实施;其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其安全意识及专业技能。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自然能够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而且还能够明确自身的权限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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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关系着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为确保施工质量,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以此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应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建筑施工企业应树立工程质量第一的思想,并本着用户至上、优质、优产的宗旨进行施工,各级领导干部应对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规范、标准、规程以及文件等予以坚决贯彻执行,认真做好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其二,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并由专人负责各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测及核验,同时还应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签证,各项技术也应整理完善、妥善保管;其三,经常开展建筑施工质量知识教育,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并对关键环节的施工进行技术指导;其四,施工质量管理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予以落实,以此来确保各个工序的施工质量均能达到验收标准的要求。同时各分项工程应进行施工自检,严把质量关,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处理,直至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此外,在进行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经由各部门负责人予以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其五,把好施工材料质量关,决不允许不合格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进场前应对其产品合格证、质检证明等进行验看,并由专人负责对材料进行抽检,以此来确保材料质量;其六,建立并完善档案制度。由专人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机归档工作,并做好竣工验收等记录,以备随时接受检查。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专业教育培训机制不健全。首先,建筑行业是接纳农民工最多的行业,而从一个农民转化成一个地地道道建筑工人应该有一个必要的培训过程,实际上这一培训过程目前在许多地方还是名存实亡的。虽然,许多公司可以提供安全教育记录,但是一些记录的真实性还是有待商榷的。许多农民工没有经过必要的上岗培训,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许多安全事故都是因此而发生的。而如何让作为培训主体的用人单位真正负起该负的职责是政府主管部门值得思考的问题,也是一个监管的重点。而探索出一条农民工培训的更加有效的途径也是非常必要的。另外,许多施工管理人员甚至包括一些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知识也是相当缺乏,许多安全措施不知如何去做,出现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更不用说提前做出防范。对工程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方面的培训也是必不可少,原有教育培训机制显然没有完全发挥应有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这一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应是当务之急。
施工企业的素质亟待提高。目前施工企业的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好的施工队伍能自觉高标准地要求自己,自觉按照安全规范的相关要求去实施。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仍然有许多施工企业对安全问题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不论从安全投入还是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以及日常的安全管理都显得不足。具体表现在安全设备、机具、器材等严重不足,人为消减安全投入;公司日常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制度虽然已经制定,但并没有得到认真地执行,培训机制形同虚设,不论是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还是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都显得不到位;最主要的还是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漠,认为有关安全的人、财、物的投入产生不了直接的经济效益,能省则省,一味地追求高额利润。虽然许多地方在招投标阶段就规定了不可竞争的安全施工费用,但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这笔费用相当程度上并没有直接投入到安全方面上,日积月累,导致企业安全欠账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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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有待提高。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赋予了监理工程师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方案审查责任以及现场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隐患的检查和督促整改责任。但从目前的实际来看,许多监理人员安全方面知识、安全技能以及安全意识远远不能满足安全监理工作的需要,对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方面知识的培训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只有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才能对施工过程中危险点、危险源实施预控,才能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事故的隐患,也才能对施工单位的不安全行为提出整改的要求和措施。
施工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合同的审查批准制度
是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实行的对所签合同的审查、批准制度。即合同经过各业务部门商谈、论证,最终会签后,再递交给合同专门管理机构或法律顾问审查,然后由法人代表签署意见,从而最终形成意见明确的对外正式签订合同。这样,由于合同经过的程序比较完备和严格,合同最终的法律效力也就更加牢固。
印章管理制度
每个施工企业对外都有代表自己企业的合同专用章,它是施工企业对外行使法人权利、承担法人业务的凭证。因此,一定要严格确立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制度,做到专人专管、专章专用,严禁私人随意滥用公章,尤其应该严禁在空白合同上加盖公章,公章的使用应该建立使用登记记录,凡涉及到公章使用的情况,一定要有管理人员和办理签约人员共同负责。对待随意利用专用章谋取私利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合同统计考查制度
合同统计考查制度就是在合同签订后,利用科学方法对合同实施情况予以及时跟踪监督,并采取实时数据,运用统计学方法予以分析,从中及时总结出经验教训,从而为企业今后的经营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合同统计的内容一般包括中标率、谈判成功率、合同履行率等指标。
合同信息管理制度
是指根据网络化、信息化发展的趋势,选择先进的计算机处理系统对合同实施管理,以保证施工企业不会出现由于人工管理合同种类多、数量大、变更频繁而导致的低效率和错误问题的产生。合同信息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实现合同管理的信息化、高效化。从当前信息技术发展的态势来看,合同信息管理制度是顺应信息化发展态势的,同时也是满足企业不断发展壮大需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