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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清楚法制类电视节目策划技巧

发布时间:2022-12-28 04:59:20

法制电视节目由于其体裁的可视性与特殊性,一直具有较强的收视率和稳定的收视群体。一个好的栏目就是一个品牌,或者是一种品质。那么法制类电视节目策划技巧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法制类电视节目策划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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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策划

根据观众需求层次进行选题策划。目前,随着电视媒体新闻栏目间激烈的竞争,法制节目如何吸引观众的眼球,提高收视率?这就要求我们明确受众定位,细分市场,满足不同需求,做好选题策划,使自己的节目服务于那些最需要的人。从观众的角度分析,有两种类型:不从事法律工作的普通大众的收视需要和专业法律人士的收视需要。

普通观众比较关注民事和经济交往,从而获得法律资讯,了解法律环境,推理娱乐。节目能使他们运用法律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对社会价值有一个正确的分析判断,因此这类栏目要贴近百姓、贴近生活、贴近现实,才能最终收到较好的收视份额。相较而言,专业人士收看法制节目,主要是关注一些典型案件、立法进程等,启发学术研究思路。这就要求提升电视法制节目的法律含量,深刻倡导法律精神,同时还要求有一批专业化程度较深的编导,拓宽选题范围,关注新鲜领域。

与时俱进的深度选题策划。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新的事物和新的矛盾不断出现,就像著作权法、国际法等以前离我们比较远的话题,在国际化的进程中走进了我们的生活。所以我们在民事、刑事选题之外,还要按照时代发展要求,把法律话题触及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且选题要更加典型,注重新闻的时效性,才能保持法制节目的优势。从市场角度来说,要求选题可以“俗”化。但是作为普法阵地来说,法制节目选题格调却不可以低。根基在于普法,其底线是党的新闻原则,以此保证导向正确。

反馈性选题策划。法制节目播出后都会收到一些观众的来电,在这些反馈信息中,我们可以提取有价值的线索,可以有倾向地准确地确定这一类选题。

创作形式策划

内容的故事性。强调节目的故事性是可行方案,有故事是法律题材的大优势。法律事件总是表现为一定的冲突和纠纷,曲折的故事、动人的情节和入微的细节,并充分利用电视手段营造节目的现场感,牢牢抓住观众的眼球。以故事承载事件,严肃法律意义,达到良好的普法效果。

形式的多样性。目前,我国法制节目主要是以案说法类和经实刑侦类,同时还有许多法律法规不适合用故事来表现,那么就要对创作形式进行创新,以免出现模式固定且模仿多的现象,缺乏新鲜感和吸引力,可以调动电视的多种元素和特性来表现,做一些益智互动类、庭审直播类、真实体验类的法制节目。

电视法制节目彰显人文关怀。作为深度报道的法制节目,它的目的不仅仅是给观众传递某个人违法所受到惩处的信息,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具体而典型的事例,触发观众的体验和感受,引起情感的共鸣,从而达到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的目的。

主持人素质定位。一个优秀的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不仅要懂新闻传播学,也要懂法学。只有这样,他才能自如地进行讲述和评论。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要掌握在法律语言、法律思维与日常语言、日常思维之间自由转换的能力,而这个能力的具备就要求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具备法学的知识。

时机的把握。成熟的传媒对时机的选择极为重视,在法制节目日趋成熟的今天,传媒不能只满足于应付播出随编随播,而必须选择恰当的时间,以有限的节目量传达更多的信息,产生更大的播出效应。

竞争策划

规模效应。法制节目的选题往往比较零散,但我们可以选择相关的内容进行统一制作,集中播出。集中在一段时间,以一定规模的量进行报道,这样容易形成合力,引起受众的关注,将相似而各异的节目进行制作和包装,取统一的名字,连续几天内播出,将收到很好的效果。

树立品牌意识。电视法制节目要确立自己的品牌形象,就要有鲜明的节目个性和稳定的节目质量以及精美的形象包装,在找准定位之后,也就找到了节目的目标观众群,但是要保持节目的形象,就要有与众不同的东西,不断地进行创新。创新是品牌长存的根本所在,创新的目的是使节目具有亮点,亮点就是电视节目的强势所在,是核心竞争力,通过亮点吸引观众,增强观众对品牌的认可和认知度。

注重宣传包装。电视法制节目不可能每期都是自选的素材,其中有一部分来自其他电视台的交流节目,无论是自己制作的节目,还是引进的节目,都涉及一个后期的编辑和节目包装的问题。因此,本土特色的制作和包装就显得格外重要。同时,法制频道注重制作统一的频道宣传片、宣传语、宣传预告片,节奏明快,视觉冲击力很强,这些宣传片在各时段的插播,提升了频道的整体形象,也就保持了电视法制节目的固定收视观众。

开发衍生产品。一个电视节目要想发展好,策划、品牌、营销这三个意识是相辅相成的,把收视率较好的节目制作成DVD音像制品、分析案件的法制图书等,使案件故事成为频道的收益资源之一。

【如何做好法制电视节目的策划】

要培养栏目的文化品牌,做“文化商人”,将一个品牌延伸为一个文化产业,这应该是现代电视传播的终极目标。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变革的时代,这个变革的时代给了我们一种可能,就是能把一个日常的工作,培育成一个品牌。一个栏目如果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做支撑,具有一定的文化品位,这个节目就会有旺盛的生命力,它也会避免干巴巴地解释法律条文、自然主义的展示犯罪过程等节目硬伤。

策划是一种发现力、一种策动力、一种引导力。策划为法制电视节目造势,增强节目的竞争力,能够为电视节目的生产和创作提供新观念、新思路和新方法。

要使策划科学化,应首先知道策划究竟是指哪些内容。《哈佛企业管理》一书中对“策划”是这样描述的:“策划是一种程序,从本质上讲,它是一种理性的思维活动,同时带有一种倾向性。因为所有的策划都是关于未来的事物,是针对未来将可能要发生的事情做当前的决策。即策划是指策划者通过思考找到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权衡将来可能采取的措施或途径,并作为当前决策的依据。策划是预先决定做什么,何时做,如何做,谁来做。策划是连接着我们目前之地与未来我们要经过之处”。

综合分析这段描述,我们不难发现,其核心是脑力的理性行为运动过程,它强调的是现在对未来的理性思考、分析、判断和把握。

电视作为一种精神产品,是人们获得资讯的主要渠道,同时时代飞速发展,信息瞬息变化,使得电视资讯服务的专业性越来越强,具体体现在电视媒体呈现方式的频道专业化、栏目专业化,电视资讯产品化倾向也显现出来。另一方面,随着众多专业频道、专业栏目的出现,受众对电视认识也逐渐成熟起来,使得货比三家不吃亏再次成为颠覆不破的真理,这就要求电视媒体的制造者要研究观众的心理,思索既满足观众需求又具有模块式的生产形态之间的契合点。而这个契合点就是电视媒体的策划。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于丹认为“任何一种电视产品要从它的选题来源、资源加工方式,从它不可替代的唯一性确立它的核心竞争力”。

法制节目作为一种节目形态,从它新鲜出炉就备受关注,老百姓将它理解为中国的第二法庭,他们认为在法院解决不好的问题,都想通过电视媒体得到解决。

长期以来在法制节目制作过程中,特别是策划环节常常被忽视,存在这样一些误区。首先法制类节目大多取材于法院、公安、检察院和老百姓投诉,而且大部分的选题来之于老百姓的投诉,选题的来源比较丰富,每个编导都不太会为选题而东奔西走,从选题的角度来讲这就给各位编导一个惰性,认为没有必要策划。其次,由于法制类题材大部分故事性非常强,编导往往会拘泥于小的矛盾纠纷,这已经够吸引观众的眼球了,无需再进行策划了,策划被认为是多此一举,忽视了对选题的主题的整体策划把握。第三法制类节目的收视率一向比较高,这也蒙蔽了一些编导的眼睛,他们认为我们有这样的业绩还需要策划吗,认为法制类节目没有策划的空间。所以长期以来法治类节目制作粗糟,鲜见媒体观点,媒体的品质一直上不去。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于丹认为:“现在有很多的法制题目,做糟蹋了,我们依赖的是一个编导的个人智慧。往严重了说,今天我们利用的都是国家媒体的频道资源,我们传递的公民的普法意识,面对公众负责,面对法律负责。我们每个人的智慧含量在这样的要求上面都是如履薄冰,毕竟没有赋予我们这个权利上让我们自己的想法成一个节目就可以播出。我想法制节目最重要的问题还不仅仅在选题的来源,而在选题的加工。今天的竞争是加工方式的竞争,也就是说同样的一个材料,大家怎么做吧,今天这个社会实际上是一个多菜系的食品结构,你说同样的白菜,粤菜没有吗,川菜没有吗,鲁菜没有吗,各地都有白菜的做法,你之所以选择一个菜系选择的是它精妙的厨艺。”

什么是法制节目的策划空间,中央二套有一个很好的导语:“你的眼界决定你的世界”。我们在策划法制节目时的眼界决定了对选题的深度挖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于丹认为法制节目关注策划关注的焦点应该是:“我们法制节目不要重视关注小纠纷,我们是不是可以深入到关注弱势群体的生命权力。因为法制最根本的是要保障人的生存权利,生存以后才有发展。

我们现在探讨了很多的东西,很多是关于个人维权问题的。其实在中国的文明进程中,还有更急迫的东西被遮蔽了,被我们这么多年的繁荣富庶遮盖了。可以说从新闻节目到法制节目,所有大众传媒最根本的职能就是监测社会,监测环境,为社会的民众拉响预警的灾难”。应该说法制节目在这方面做得是不够的,历年来法制节目往往把焦点全部倾注在对个体小纠纷上而忽视了法制节目的社会学功能。

这些节目体现了中国的新闻大幅度的变革和进步。它不仅拓展题材新闻本身的宽容度,拓展了政策的底线,同时也在为法制节目开创这些互惠的优势。他们是以新闻品质在做这个调查,但是这里没有枯燥的法律条文和法律说教,也没有以真正法制的眼光做这个案子,然而节目法治含量却充分的体现了出来,形象化的说明了法制化进程中的实际问题。笔者认为这是法制栏目值得借鉴的成功之处,也是法制节目的策划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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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节目到底要策划一些什么,策划的准绳是什么。笔者认为策划的准绳应该是法治事件的真相。

对于法制节目策划,探询法律事件真相显得尤为的重要,因为法制事件双方当事人都在朝自己有利的方向接受采访,如何寻找到法律事件的真相应该成为策划的重点。

针对一些具体的选题,该如何进行策划?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的制片人钱蔚曾说过这样一段话:“选题的策划,并不是一个很神秘的东西,它就是对一个选题的各种卖点,各种元素进行一个准确把握的过程,法制选题是千差万别的。虽然法制节目大都是一些高度模式化的栏目,每天都是一个法制故事,每天都是权威说法,但是这个法制故事却是千差万别、丰富多彩的。不同的选题的内在的逻辑是不一样的,不是说每个选题都要卖一样东西。我们常常问记者你想卖什么东西,必须要解决这个问题,才能开拍。

有的法制选题它卖的是深刻,有的是情感和理性高度的矛盾。有的选题卖的是情感的气势,论深刻没有太多的深刻性,但是它处理故事能处理得荡气回肠,能把这个故事的悬念处理得高潮迭起。有的选题能处理得非常新锐,它涉及到国家最新最前沿的问题,如果能处理的很新锐是一个很大的卖点。有的选题可以卖新闻重大,故事性不强,也谈不到深刻性,但是一个重大的新闻,是百姓高度关注的问题”。   仔细分析一下钱蔚的这番话,我们不难发现,在策划的环节中,准确的把握选题的脉搏是非常重要的,也就说号脉要准,编导要准确的把握选题个体特征和社会共性之间的联系点。一个法制节目编导都必须掌握开掘法制节目的深度和广度,这里可以是背景的开掘、独家视点的开掘、信息组合的开掘、多元化的开掘。

借用《今日说法》中一句话来问:“十几亿中国百姓中,究竟有多少人接受过系统的法制教育?他们对法律在一生中维护自己的同时又规范自己的社会准则到底知道多少、运用过多少?”特殊的国情决定了我国进行法制国家的建设与别的国家有不同的特点。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人民渐渐增强自身法制观念,通过报纸和电视等渠道,关注正在发生的法律问题,提高法律知识的需求不断提高。

因此,《今日说法》、《庭审纪实》《法治进行时》等法制节目以及与法制有关的新闻报道应运而生。法制节目主要是通过一些特殊的案例把书本上的抽象概括的法律知识或法律条文形象话,让观众通过对节目的观看,在法与情、情与理的交融与冲突中逐渐获取隐含其中的法律思想和人文精神。这些法制节目,一方面满足了观众的求知欲,提高了节目的收视率;另一方面,也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让观众可以用法律的观点看待某些问题,解除心中的困惑,弘扬了法理。从法制节目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人们的法律意识已经向更广更深的领域拓展。如果说,过去人们对法律的理解较多地停留在刑事案例方面,那么如今,人们的法律意识已经渗透到生产、流通、工作、生活、伦理、精神等方方面面。

现如今,我们要建立一个法制国家,不仅需要千千万万的法律工作者直接从事实践活动,帮助人民解决法律纠纷,还更需要千千万万的法律宣传人员来普及法律知识,让法律融入到普通大众的生活里,使法律对他们来说不再神秘,不再可望而不可及,使广大老百姓知法、守法、懂法、依法,让他们在遇到困难时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达到这个目标,就需要切实加强法律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地进行。因此,传媒在我国法治进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而法律和电视的结合则是一种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电视通过声音和图像能对法律案件进行深入浅出的报道,千家万户也能通过电视进行观看法制节目,它在媒体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人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部分,由此决定了电视在法制宣传中理应被寄以厚望。

【法制类电视节目的编导原则 】

1、 准确定位

相比于其他电视节目而言,法制类节目编导的首要原则就是准确定位,保证节目的针对性。例如在广大农村地区,法制类电视节目主要面向农民,而农民所关心的重点内容主要是牲畜、养殖方面,所以,法制类电视节目在编导过程中,必须把握准确定位这一原则,多报道一些农民观众喜好的节目,贴近农民群众的生活,使节目在接地气的同时宣传法制观念。

2、真实性

法制类节目所具有的另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真实性,所以在进行新闻报道的过程中必须保证实事求是,由于法制类节目主要目的是宣传法律相关知识,这在一定方面决定了法制类电视节目相对较为枯燥。只有保证在报道此类新闻的过程中实事求是,真实有效,才能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生活,最大程度上还原真实事件的面貌。

法制类电视节目的功能 :

普法功能

法制类电视节目具有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普法功能,向广大电视观众宣传法律法规的内容,促使每一位社会公民能够遵纪守法,也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法制类电视节目树立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统一性。另外,法制类电视节目能够快速地、广泛地对社会起到动员作用,鼓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积极参与性,从而将信息不断的传向社会各个阶层当中,加大普法范围。尽管现阶段我国法制建设在不断完善和进步,群众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在不断提升,但是针对我国长期法制建设来说,法制类电视节目仍然任重道远。

培养法律意识

法制类电视节目通过不断播放相关节目,提高人们对法律现象的思考。由于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法律现象,相比于其他的法律现象来说有一定的特殊性,对法律体系的形成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通过法制类电视节目提高我国广大人民的法律意识,是现阶段法制类的一项重要功能。法制类电视节目在发展过程中不断促进社会主流法律意识的形成、完善和提高,从而有利于构建一个良好的法制社会。

传递法制信息

法制类电视节目具有最为明显的特点就是直观、生动,通过这种表现形式将法制运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反映,有效地起到传递法制信息的功能。由于法制类电视节目其中包含较多的信息,不仅对社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揭露,也对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进行动态的演示,从正反两方面进行报道,越客观,对人民群众的影响力越大,所传递的法制信息就越深刻。

沟通和交流

法制类电视节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国家与民众的沟通桥梁,是社会各个阶层沟通和交流的场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法制进程不断发展,民主参与度也在逐渐提高。所以,法制类电视节目在面对各种各样的法律现象和社会现象中,应充分发挥电视媒体的功能和社会公信力,扩大传播力度,为我国法制建设做贡献。

【法制类电视节目编导流程】

1、构思

法制类电视节目在制作过程中,首当其冲的是要对整个节目内容进行构思,保证节目有一个大体的框架,并在编导过程中将手中的素材按照框架内容进行排列组合以及相应的剪辑,这样能够充分保证电视节目编导原则中的准确定位这一原则。另外,在构思好电视节目的大体框架之后,也能够提高法制类电视节目制作的效率,使节目更具层次感,条理清晰。

2、选取好开头

在进行法制类电视节目的编导过程中,必须要选取一个良好的开头作为开端,同时,所选取的开头必须是整个法制类新闻消息中最具吸引力的一个事件,能够充分反映该期法制类电视节目的主旨,在经过不断编导和完善后,能够在开头部分提高观众的观看兴趣,提高新闻消息的吸引力,给广大观众一种欲罢不能的效果。一般来说,法制类电视节目通常在开头中设有重重迷雾,从而吸引观众,激发观众的观看兴趣。

例如,在《今日说法》中的“案发八小时”中,开头为:“寂静小城,报警电话打破平静,瘦高男子不期而至,红衣女人随之而去,这一来一去,是胁迫还是追随,眷恋、回眸,他为她而心碎,嫉妒、仇恨,她因他而梦醒。”在导语中适当穿插一些相关同期声等资料片段。在这段法制类电视节目的开头中,观众既可以了解到事件的大致内容,也会产生一些疑问,到底因为什么红衣女人随之而去?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嫉妒和仇恨?红衣女子和瘦高男子之间是什么关系?从而强烈提高观众的观看兴趣。

3、 呼应主题

法制类电视节目需要很多的新闻消息、同期声资料作为基础,这些新闻材料众多,案例不同致使其反映的主题也不尽相同,这就需要在法制类电视节目编导过程中对材料进行充分合理的筛选、加工和提炼后运用,以此呼应节目主题,并通过材料中案例的讲述,使节目更加鲜活生动,更加贴近人们的生活,观众在观看之余有所感悟,也充分提高了法制类电视节目的说服力。

4、主持人适时评说

在法制类电视节目当中,开头和结尾部分采用主持人评说的形式,从而增加法制类电视节目中事件的重要性和权威性,在导语结束后,主持人通过出镜叙述,引出节目的内容,并在叙述过程中保证统领整个节目。另外,主持人适时进行评说,综合运用解说词、同期声等素材资料等,既避免了节目播放的单一性,也有利于帮助观众抓住重点,引发对事件本身的思考。

5、邀请嘉宾主持节目

一般来说,法制类电视节目需要邀请嘉宾以增加节目的权威性,所以,在节目中邀请什么样的嘉宾,引导嘉宾进行怎样有所关联的叙述,都必须进行相应的设计。一般来说,法制类电视节目编导思路中,应根据案件的性质邀请相关嘉宾,例如,在犯罪案件当中,可邀请律师帮助分析案件的情况,以及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应怎样应对与解决问题,如果没有进行及时与合法的解决,会承担何种后果,这样能够充分体现节目本身对观众的警戒和提醒作用,无形中增加了法制类电视节目的感染力,也增加了节目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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